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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基层中医馆建设有标准

2017-02-06 15:30:54    来源:健康报网

《河南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基本标准》近日出台,对基层中医馆建设的方方面面做了详细规定。

《标准》规定,中医科作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临床科室独立设置,设置中医诊室(2个以上)、中医治疗室(2个以上)、中药房等,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中药煎药室、中药库、治未病室、示教室和候诊区等。此外,中药饮片调剂室面积应与业务需求相适应,中药饮片(含中药颗粒剂)不少于300种。有条件的机构,经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也可采取与上级中医医院或有合格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等进行合作,提供中药饮片配送、代煎代送等服务。

《标准》还规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本机构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且不少于2名。能够提供中药饮片、针刺、艾灸、刮痧等项目中的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中医诊疗人次占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0%以上;中医处方(含中药饮片、中成药)占机构处方总数的比例达30%以上。能够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对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标准》还就中医预防和保健服务、中医药知识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作出规定,要求将中医药基本医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等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

标签:
中医馆标准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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