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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喘安口服液国家药品标准草案公示

2020-09-24 11:44:35    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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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拟修订咳喘安口服液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WS-11258(ZD-1258)-2002-2015Z,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咳喘安口服液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郝博,申明睿

电话:010-67079590,010-67079532

电子邮箱:zy@chp.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附件:

咳喘安口服液国家药品标准草案公示稿.pdf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0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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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喘安口服液标准药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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