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拟修订咳喘安口服液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WS-11258(ZD-1258)-2002-2015Z,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咳喘安口服液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郝博,申明睿 电话:010-67079590,010-67079532 电子邮箱:zy@chp.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附件: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0年0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