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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药监局发布加强宁夏枸杞等道地药材科学研究的意见

2020-09-07 10:04:28    来源:宁夏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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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决定》(宁党发〔2020〕16号)和《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0〕17号)有关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现就加强宁夏枸杞等道地药材科学研究、促进宁夏枸杞等道地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开展宁产道地药材地方标准研究。推进《宁夏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宁夏中药材标准》研究和修订工作。开展宁夏枸杞子、甘草、银柴胡、黄芪、柴胡、秦艽、黄芩、大黄、金莲花等特色药材的加工炮制、质量控制和产品开发等基础性研究。重视做好“道地药材 宁夏枸杞”团体标准的推广应用,突出宁夏枸杞以宁夏中宁为核心产区及其周边地区的道地产区唯一性地域特征,努力为加强宁夏枸杞源头保护、发挥宁夏枸杞作为道地药材的品牌价值、推动宁夏枸杞产业“更红火”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宁产道地药材科技项目研究。充分发挥自治区药检院作为国家药监局补充检验方法复核单位、国家中药现代化产业宁夏中药材基地质量检测中心、宁夏药品质量标准化研究人才高地的专业优势,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科研项目,重点开展六盘山区、中部干旱风沙区和引黄灌区地产特色中药材研究,持续开展“名贵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建设——甘草、枸杞全国生产区划研究”和“枸杞与甘草配伍保健品的研究与开发”科研项目研究,积极开展补充检验方法复核与探索性研究,更多参与自治区重点科研攻关和国际科技项目研究。

三、持续开展药品质量安全国家评价性抽检风险防控研究。推进药品质量安全国家评价性抽检项目申报、立项工作,针对药品流通领域中成药品种可能影响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质量风险、标准局限性等问题,通过中药饮片专项检验、评价性检验、中成药及饮片日常监督检验、委托检验等形式,开展生产工艺、品种沿革、标准检验、质量评价等中药质量控制探索性研究,并形成分析评价报告,为上市药品质量安全再评价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四、推进中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据国家药监局《加强和促进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加快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加大科研设备投入,加速宁夏枸杞等道地药材科研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尽快形成科研能力,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平台,组织开展中药监管领域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动创新中药监管科学技术发展,把重点实验室逐步建设成为宁夏道地药材科研高地和人才聚集洼地。

五、完善宁产道地药材科研支持保障机制。加大科研人才培养力度,鼓励自治区药检院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科研人才,重视通过市场调研、业务培训等方式,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的实线锻炼和技术历练,积极争取自治区有关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支持,完善外聘专家使用管理机制。将宁产道地药材相关科研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每年足额划拨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完善科研项目研究绩效奖励和项目奖励并行的激励机制。

加强宁夏枸杞等道地药材科学研究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自治区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推动宁夏枸杞等道地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推动宁夏枸杞等道地药材科学研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努力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作出积极贡献。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日

 

标签:
枸杞标准研究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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