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商务部在北京召开2014年全国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专题部署第三批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翟友军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与商务部签订了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合作协议。至此,内蒙古被正式确定为第三批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省份。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药材流通不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中药材市场需求扩大的矛盾愈发突出,中药材流通的组织化程度低,交易方式落后,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欠缺,制假掺假等问题仍然较多,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亟需认真解决。此次入选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省份,有助于我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中药材各环节交易凭证的电子化,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对于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安全责任意识,强化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把关能力,促进流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中药材质量安全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重大的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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