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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中赴贵州、广西调研中医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

2017-03-16 11:44:00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马建中赴贵州、广西调研中医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做好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3月8日—1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马建中率领调研组赴贵州省黔东南州、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调研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马建中在调研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医药法,积极转变管理理念,着力推动制度创新,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的考核注册管理工作,确保中医药法的相关规定得到落实。

马建中先后考察了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附属苗医医院、凯里苗侗民族医药文化街、柳州市中医医院和基层诊所,慰问一线医护人员,深入了解医改政策实施、医院基本建设、中医特色优势发挥、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和民间医生管理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中医药管理有关部门、医疗机构、中医民族医医师代表、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代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马建中指出,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法律,是开展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依据。中医药法在中医医师准入管理制度方面进行了改革,对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开辟了通过考核获得医师资格的新渠道,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可获得性,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对于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边远地区群众享有中医药服务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马建中指出,中医药法颁布之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规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个方面对具体办法起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还要更广泛的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设计,确保法律的相关规定落地生根。

马建中赴贵州、广西调研中医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

在调研中,马建中充分肯定了当地政府对中医药工作重视和取得的成绩,指出当地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过制定自治条例保障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依法开展民族医医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为制定中医药法配套制度提供了宝贵经验。马建中要求,当地要进一步发挥民族医药优势,继续努力探索总结民间民族医考核、认定和注册管理工作经验,为国家下一步制定完善民族医药发展政策提供参考依据。要采取有效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发掘、整理民族医药理论,加强民族医药研究和利用,在理论上要突出民族医药特色,要与中医进行有效区分,确保民族医药得到有效传承和发展。要加强民间民族医从业人员的道德教育、理论培训、理论考核和执业管理,规范民族医诊疗服务行为,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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