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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黄冈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9-01-08 14:37:23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1版

2030年中医药产业规模突破2000亿元

打造大别山中医药服务中心,将中药材生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融入乡村振兴战略

本报讯 (记者黄 蓓)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内容,简化中药材种植、中医药制造、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审评审批程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药材生产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湖北黄冈日前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黄冈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振兴发展中医药提出上述要求。

作为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湖北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的落地文件,《实施意见》明确了两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中医药强市,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8张,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10万亩,中医药产业产值力争达千亿元规模;到2030年,中医药在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中医药产业规模突破2000亿元。

《实施意见》提出了8个方面共21项有针对性的举措。在服务能力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黄冈市中医医院打造成大别山中医药服务中心,支持2至3家县(市)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将中医医院纳入“120”院前急救网络,在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方面不作布局限制。

在中医药产业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制定黄冈道地中药材目录及种植养殖、采集、储藏技术标准。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将中药材生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融入乡村振兴战略。采取“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推进中药材“订单式”种养,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中药材种养保险产品。

《实施意见》还提出,对市内中医药企业获得的科技创新成果给予奖励,允许高校、医院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研发团队所得比例不低于70%。开展“中医中药荆楚行”等大型科普宣传活动,提升大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

1月2日,黄冈市卫生与健康暨中医药振兴发展大会召开,黄冈市委书记刘雪荣出席会议并对全市中医药工作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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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发展乡村振兴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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