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全省中药饮片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决定开展全省中药饮片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通知强调,该省将盯住问题企业、问题品种、问题地区,严肃查处和整治中药饮片生产流通环节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和提高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和质量保证水平,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助推产业健康发展。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中药饮片生产、流通环节。该省局要求各市(州)局可结合地方实际,明确整治范围。特别强调,成都市局要持续对荷花池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重点治理。
(一)生产环节整治重点内容如下: 1.2017年以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检公告出现不合格中药饮片、日常监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近两年被国家局或省局飞行检查的企业。 2.在生产过程中,染色增重、掺杂使假。 3.在未经批准场地生产中药饮片,外购中药饮片中间产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改换包装标签。 4.购进中药材和出厂中药饮片没有按照法定标准进行检验。 5.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不完整,数据不真实。 (二)流通环节整治重点内容如下: 1.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并进行销售。 2.购销假劣中药饮片。 3.非法分装中药饮片。 4.购销中药饮片未索取或开具发票(含应税劳务清单)及随货同行单,或虽有发票等票据,但相关信息(单位、品名、规格、批号、金额、付款流向等)与实际不符。 5.未按照要求储存、养护中药饮片。 本次整治时间为4月中旬至7月结束,《通知》最后要求各市(州)局严查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监管部门不能满足于罚款了事,一定要追根溯源,开展上下游延伸检查。凡是检验不合格的中药饮片,一定要追查到底,直至追到生产源头。凡是哪个环节追查不下去的,就重处哪个环节的企业。凡是哪个监管机构没有追下去,就通报批评哪个监管机构。对从事违法行为的单位,既要处罚单位,还要处罚相关责任人,追责、追刑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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