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到2020年,浙江省要实现“中医药强省”目标。在年初召开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副省长郑继伟强调,各级政府要把切实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作为该省2012年卫生工作的重点。半年来,各级政府科学谋划,开展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加快了迈向中医药强省的步伐。 完善中医药管理机构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过半的市卫生局设置了中医药管理机构,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 同时,该省要求每个县重点建设好县级中医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要提供中医药服务和适宜技术,完善中医药差别支付机制;强化中医药免费防治哮喘病、高血压工作,落实专项资金。省政府在推进以药品零差率为核心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对中药饮片暂不实行零差率销售。 落实资金扶持政策 浙江省中医药协调小组充分发挥作用,将苍南县中医院等8家中医院列入县级医院建设项目库,今年把桐庐县、台州市路桥区、兰溪市等3家中医院列入了国家发改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设计划,占浙江省医院建设项目的37.5%。 人力社保厅将原先自费项目“中药煎药费”纳入医疗保险个人历年账户资金支付范围,中药院内制剂原则上纳入医疗保险甲类支付范围。物价局将纯中医诊疗项目由110多项增加到350多项,中医体质辨识等13项中医治未病项目列入特需医疗服务管理范畴。 发挥省级机构龙头作用 扩大浙江省中医院国家临床研究基地(血液病)科研综合楼用地面积,新增15亩土地,可增加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病床550张。2012年新增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5个,争取中央财政资助逾1500万元;有37个专科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和培育项目,争取国家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 省政府将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学科”列入“十二五”第一批省重点一级学科立项建设学科,拟投入资金7500万元;将浙江中医药大学“动物学”等7个学科列为“十二五”省内高校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学科。在建设好1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基础上,新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中医工作室12个,争取建设资金600万元,建设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和《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启动新一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截至2011年底,已完成272名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任务,部署开展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 改善县级中医院条件 通过资金投入、土地划拨和置换等方式,积极改扩建中医医院,县级中医院的办院规模明显扩大,服务条件和能力进一步提升。为保证办好县级中医医院,省发改委、卫生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和指导意见,进一步扶持欠发达地区,改善县级中医医院条件。 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创新社区中医药服务模式。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基本服务的需求。 振兴“浙八味” 浙江省出台了《浙产道地药材“浙八味”振兴方案》,从区域布局、种苗繁育、种植规模、药材加工、产品开发、目标前景等方面对振兴“浙八味”作了系统规划,并筛选了38个“浙八味”具体项目,拟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涉及总投资5.54亿元。选定“万亩浙麦冬和温郁金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1.4万亩白术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两个组合项目申报2012年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专项。 该省建立了重点品种认定管理与医药储备管理的联动机制,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给予政策扶持。2011年,根据《浙江省医药制剂重点品种认定办法》规定,认定66个中成药品种为省内医药制剂重点品种,其中主导品种32个,潜在培育品种33个,创新品种1个,并将新增加的重点品种纳入2012年度省级医药储备计划。 目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卫生厅等部门正加强协商沟通,研究落实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加大对省内龙头骨干中药企业和重点品种、独家品种的政策扶持。同时,将及时跟踪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步伐,给重点品种必要的倾斜,并优先推荐申报列入国家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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