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强化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全市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总体形势稳定。 一是制定方案,突出整治重点。在药品经营环节,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药品GSP有关规定,对中药材(饮片)购进、验收、储存、运输等过程进行严格管控;是否存在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行为;是否违规经营中药配方颗粒;是否经营染色、增重、掺杂、使假中药材(饮片);零售药店是否按处方调配中药饮片。在药品使用环节,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照《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中药材(饮片)购进、验收、储存等过程进行严格管理;是否使用染色、增重、掺杂、使假中药材(饮片)。 二是以点带面,落实工作举措。工作中注重到与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全市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药品GSP跟踪检查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药品的快检和监督性抽样检测结合起来,在快检中发现的问题产品,要及时送样检测;在监督抽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产品,及时进行查处。 三是强化考核,实现透明监管。莱芜市食药监局对各区局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对药品监管工作不力或者考核较差的,通报各区政府、各区管委会。有关现场检查情况应于实施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录入药品日常监管信息系统,及时实现信息数据的共享,便于事后监督,有关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公开公示监督检查结果,实现透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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