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沟通交流会议的药学资料,提高沟通交流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药特点、中药新药研发规律和沟通交流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起草了《中药新药研究过程中沟通交流会议药学资料要求的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本指导原则的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起草说明(附件2)现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我们诚挚地欢迎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后续完善。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 您的反馈意见请发到以下邮箱:zyyxzdyz@cde.org.cn(“中药药学指导原则”拼音首字母) 感谢您的参与和大力支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0年7月20日 附件1.中药新药研究过程中沟通交流会议药学资料要求的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中药新药研究过程中沟通交流会议药学资料要求的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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