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复工复产的通告》(2020年第13号)“各药品经营许可证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有效期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2020年5月15日起开始受理换证申请”。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切实保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换证工作质量,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省局决定将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药品批发企业(含零售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顺延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调整至2020年7月31日,换证申请受理时间由2020年5月15日调整至2020年7月1日。 特此通告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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