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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为药品药材生产经营开出“四剂良药”——促进亳州市现代中药产业“标本兼治”、健康发展

2018-11-09 11:01:16    来源:亳州晚报

为规范药品药材生产经营秩序,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我市从3月28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药品药材生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全面集中检查、实行严查重处“两剂猛药”治标,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两剂温药”治本,促进我市现代中药产业“标本兼治”、健康发展。

开展全面集中检查。整治期间,我市成立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组、药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组、药品经营流通环节整治组、城乡接合部非法加工药材整治组等10个专项工作组,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截至9月底,中药材专业市场,检查经营摊位11713家、固定门店1821家,责令整改67家;药品生产领域,飞行检查生产企业215家次,发现缺陷1385项,收回GMP证书18张;药品流通环节,对73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限期整改51家;在城乡接合部,查处非法加工场所132个,对10个重点村(社区),明确包保责任人,进行集中整治。

严查违规违法行为。落实《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涉药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生产经营者依法顶格严处,对违法犯罪者依法顶格严惩。整治期间,共立案行政处罚案件342起,罚没金额275.51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案件14起;移交森林公安1起;发布执法检查信息226条,公开曝光行政处罚案件74个,失信惩戒公示违规企业16家、个人37人。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修订完善《亳州市中药材市场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涉药市场开办者对市场内药材质量负总责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建立进入和退出机制,监督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质量述职制度,建立生产经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制度、变动预警制度和业务人员信息公开制度,提升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水平、法治观念和规范意识。开展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自查活动,要求企业梳理自身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自觉整改。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9月29日,我市出台《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五大工作机制推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完善长效监管体系,建立“发展、追溯、监管、诚信、协同”五大工作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严控生产流通环节,构建质量保证体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失信惩戒公示,重点监管失信对象;健全社会监管格局,加大依法打击力度。

我市将按照“机制不变、队伍不散、人员不减、力度不降”的原则,持之以恒地开展药品药材生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做到“六个一”:抓住一条“链”,开展为期一年的饮片生产、经营、使用、抽检、办案全链条集中整治;盯紧一个“点”,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强力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行为;拓展一个“面”,将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范围由城乡接合部延伸到各乡镇和市区内物流托运企业;织密一张“网”,网格化与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相结合,构建群防群治的社会共治格局;突出一个“严”,顶格依法执法,顶格严处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一个“服”,需严格执法于热情服务之中,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及政策方面的困难。(食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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