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安徽:“十大皖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

2018-09-04 11:16:46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3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各“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传统医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守护传统医药的文化根基,是我省非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徽作为中医药文化大省,拥有丰富的中医药资源,为有效加强我省道地中药材传统加工技艺的传承和保护,促进“十大皖药”产业健康良性发展,鼓励和支持具有传统特色加工技艺的“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位,可向所属地区的市、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申请。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医学、研究、开发价值。

(二)具有鲜明特色,有较大影响,在全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且传承谱系明晰。

(四)内容积极向上,与现代民众生活相协调,在医治疾病、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积极效用。

二、申报程序

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原则上每两至三年申报一次。申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组织专人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与所属地区的市、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接,按要求填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二)市、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初选,对填写不规范或错误的材料,发回重新填报。

(三)市、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通过初选的具备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经同意后,提交同级人民政府公布。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称、保护单位、并对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基本信息、传承情况、保护计划。

(三)辅助资料:包括音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项目相关实物(道具、工具等)。

以上申报材料都必须保证真实,其中,项目申报书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6份。纸质项目申报书中凡是需要专家和传承人签字的栏目都必须是原件,即由专家和传承人本人签字或盖手印,签字一律使用黑色水性笔或碳素钢笔;加盖公章的页面必须是原件。所有申报材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另请提供所报材料的电子文本(Word格式)。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鼓励支持辖区内“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积极申报,各“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道地中药材传统加工技艺的传承和保护,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要全面考察种植品种传统加工技艺的历史、文化、医学价值,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具备非遗申报条件的传统加工技艺要积极向文化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同时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备案。

(二)项目申报要从县级开始,逐级申报,即首先申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再申报市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可越级申报。

(三)对申报的项目,要制定详实、具体和切实可行的保护计划。

申报过程如遇到任何问题和困难请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文化厅联系。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玉香

联系电话:0551-62999268

电子邮箱:624070302@qq.com

省文化厅联系人:左金刚

联系电话:0551-63608275

电子邮箱:anhuifeiyi@163.com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文化厅

2018年8月22日

 

标签:
十大皖药非物质申报
横幅微信扫码关注

相关文章

推荐阅读

为您推荐

最新供应
查看更多
最新求购
查看更多
右侧乡村振兴
您正在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版本过低,在本页面的显示效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升级到 Internet Explorer 8 以上浏览器: Firefox / Chrome / Safari / Ope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