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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立法成为热议焦点

2015-01-13 00:00:00    来源:网络转载

1月11日,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中医药立法成为热议焦点,李斌、王国强及各位与会者形成共识——

“中医药法已经有非常好的基础,要千方百计、全力以赴推动立法,立法以后就‘一锤定音’了。”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1月11日召开的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说,因为近年来对中医药时常有杂音和指责,要付出很大精力纠正、“消毒”,如果中医药立法了,就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情况就会改观。

李斌强调,要抓住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时机,希望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力合作,加快中医药立法进程。

在下午进行的小组讨论会中,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中医药法的出台其实也是破解思想观念、利益藩篱以及已有法律桎梏的过程,虽然有困难,我们仍要锲而不舍地推进。”

“国家推进依法治国,中医药也要依法治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桑滨生认为,中医药立法能够将中医药方针政策法律化,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中医药法律体系,“政府有责任发挥主导作用,从法律角度建立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

“中医药立法是整个中医界密切关注的大事,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之际促进治理体系的完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中华中医药学会秘书长曹正逵表示,中华中医药学会将从行业角度积极配合立法进程,及时反应专家们的意见和诉求。

“中医药法是行业的上位法。”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主任郑锦认为,中医药法的出台有利于推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从而做到依法服务、依法监管、依法自律。她介绍,今年将启动《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的修订。

“听了李斌主任和王国强局长的讲话很受鼓舞。”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中医管理局局长张重刚认为,作为基层管理者,可以在中医药法出台后,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规范、规则、细则、程序等,将有助于依法依规管理行业,服务于行业。

会上,李斌还希望,各级卫生计生干部都要了解一点中医药知识,古语云“不为良相,便为良医”,领悟了中医文化精髓,对于领导干部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有益处。

李斌说,中医药宣传工作很重要,要占领中医药舆论主阵地,如加强对国医大师和优秀中医工作者的典型报道等。

“《中国中医药报》就办得很好,我基本上每一期都看。”李斌建议,还需进一步扩大作为中医药主流媒体的影响面,如可以加强网络宣传,与各大门户网站进行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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