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0日,广西药用植物资源立法修稿研讨会在“世界最大药用植物园”广西药用植物园召开。来自广西的相关法律专家和药用植物资源保护专家对广西的药用植物资源立法保护进行了“会诊”。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院副院长、广西药用植物园主任缪剑华表示,广西是我国珍稀濒危药用动植物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广西药用植物物种数量排名全国第二,广西特有的药用植物物种数量众多,药用植物资源在全国中药资源的地位举足轻重。由于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和一些地区对中药资源日益过度地掠夺式采收和灭绝性捕猎,不少野生中药资源已经濒临枯竭。立法保护药用植物资源可保护中药材资源和生态环境,可有效解决石漠化、荒漠化及生态重建等问题,为广西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战略性基础资源,有效解决中医药产业发展日益突出的药源问题,保障中医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2014年1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已明确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资源保护办法》列入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相关部门2014年10月底前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资源保护办法》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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