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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应出台中药类保健食品特有的功能标准

2017-01-25 10:48:00    来源:新华网

广东应出台中药类保健食品特有的功能标准

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副主委余明永在2017年广东省“两会”现场。

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副主委余明永近日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广东率先出台中药类保健食品特有的功能标准。

余明永说,根据去年出炉的《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数据显示,我国中药工业总产值已达7866亿元,占医药产业规模的28.55%,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此外,中药大健康的产业突破1万亿元,市场发展潜力巨大。随着国家出台《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中药类保健食品产业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但我国现在施行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列明许多中医药保健食品在申报时必须说明的27种有效保健功能,这一功能申报制度,余明永认为是基于西方现代营养学理论和西医西药标准而设立,不利于我国中医药保健食品产业的发展和自身特色、优势的发挥。

“现有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分为27类,包括增强免疫力功能、改善睡眠功能等,目前已审批上市的中药类保健食品功能主要分布在改善睡眠功能、辅助降血糖功能、提高免疫力功能等,上述功能表述基本上是基于现代营养学理论和西医西药标准,而中药类保健食品申报同样要被迫套用上述功能表述,无异于‘用基督教试题考试道士’。”

他建议,在国家没有出台中药类保健食品特有功能标准前,广东省应发扬“敢为天下先”精神,制定出台有利于推动中药类保健食品产业发展的功能标准,首先应该由中医药专家拟定适配中药产业发展的新的申报功能目录,起草相关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对中药的功能表述,充分体现中药的理论和特色。

 

标签:
广东中药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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