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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9家药商被撤销GSP

2017-12-05 17:40:06    来源:医药手机报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12月5日消息,钦州市、南宁市、防城港市药监局共撤销9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证书。

钦州:1家

受钦州市药监局委托,由钦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审评检查中心组织检查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广西众森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墟镇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处罚:9家药商被撤销GSP

南宁:2家

广西旭弘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五塘二店、南宁市柏宏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南宁市药监局决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处罚:9家药商被撤销GSP

防城港:6家

防城港市昆泽药业有限公司瑞安大药房、防城港市昆泽药业有限公司港口区为民药店、防城港市昆泽药业有限公司瑞民大药房、防城港市昆泽药业有限公司瑞生大药房、防城港市昆泽药业有限公司丽康大药房、防城港市昆泽药业有限公司上思家家康大药房等6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订印发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的规定,防城港市药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处罚:9家药商被撤销G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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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商G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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