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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文: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直接降级、吊销GSP!

2018-05-04 09:57:01    来源:健识局

5月2号,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监督管理的通知》称,对处方药销售相关行为做出规定。

官方发文: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直接降级、吊销GSP!

违规销售处方药,不仅吊销GSP还降级

五类行为一经查实,撤销药店GSP证书:

1.伪造处方或提供虚假销售凭证的;

2.处方药登记存在虚假行为的;

3.反复出现未严格按规定登记处方药销售相关信息的;

4.反复出现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

5.反复出现因投诉举报违规销售处方药并经查实的。

上述情形一经查实,严格按“未依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经营,销售处方药存在虚假行为,严重违反药品GSP规定(存在严重缺陷**00401、**00402),依法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进行行政处理,并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对于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将严格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6个月内不得重新受理其认证申请。

更为关键的是,企业重新申请药品GSP认证,发证机关应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调整其分级分类经营范围,按一类店经营范围核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处方药。

与此同时,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执业药师未严格履行职责或以纵容、瞒骗手段销售处方药等情形的,一经查实,按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形论处,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

力推分级管理,中小连锁或遭淘汰

就在零售药店快速增长的同时,违法经营数量也在急剧增加。据健识君粗略统计,截至目前,包括黑龙江、山西在内的7个省市已经有1000家零售药店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今年4月,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按照经营范围将药店分为三大类并按照经营风险将药店划分为四个监管等级。广东省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处长林奇艺指出,分类分级管理下,经营规范、服务能力强的高级别药店将享有更广的经营范围;中小药品零售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配备条件,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

实际上,近年来商务部、食药监总局一直在致力于推动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展开。2017年底,《关于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完成,这也预示着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将在全国推广。今年3月末,青岛市也在医保定点药店实行了分类管理,进行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的初步尝试。

林奇艺也明确指出,目前广东省内5万余家零售药店实力参差不齐,若按统一标准执行,“必定会对整个药品零售行业带来冲击”。

事实上,实体零售药店盈利越来越艰难,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成为药品流通领域的“顽疾”。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大部分药店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违规行为,尤其是超范围销售处方药。“处方药量大、价高,能够提升药店销售额,为了能够提升门店销售额,一些门店会选择违规销售处方药。药店利润空间较小,尤其是个体药店经营能力较差,药店经营者为了能够多获取利润,可能会打法规擦边球。”

未来,倘若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方法向全国推广,那么受到影响的中小型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数量将更为惊人。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17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零售连锁企业5409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22 .9万家,而零售药店为22.5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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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处方药G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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