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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厘清监管职责、加强工作衔接、强化药品生产环节监管,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4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hezhaoyun@shandong.cn,邮件标题请注明“山东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意见反馈”。
附件:
1.山东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意见反馈表.doc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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