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19号),我局组织起草了《广东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变更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7月16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子邮箱:gdfdaxuke@163.com 附件: 附件1 广东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变更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变更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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