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国家药监局公布恢复进口爱活胆通

2019-06-17 11:57:03    来源:国家药监局

163

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5年8月17日发布《关于停止进口爱活胆通等3个品种的通告》(2015年第53号),决定停止进口德国爱活大药厂生产的爱活胆通。经过整改,德国爱活大药厂提出恢复进口申请。

经审查,国家药监局认为其整改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同意进口德国爱活大药厂生产的爱活胆通。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恢复德国爱活大药厂爱活胆通的通关备案。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19年6月10日

 

标签:
爱活胆通恢复通关
横幅微信扫码关注

相关文章

推荐阅读

为您推荐

最新供应
查看更多
最新求购
查看更多
右侧乡村振兴
您正在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版本过低,在本页面的显示效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升级到 Internet Explorer 8 以上浏览器: Firefox / Chrome / Safari / Ope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