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指导我省药品现代物流活动、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开展委托储存配送药品业务,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省药监局制定了《辽宁省药品现代物流标准(征求意见稿)》《辽宁省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开展委托储存配送药品服务业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修改意见于2019年5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省药监局。 联系人:付立志 联系电话:024-31607900 电子邮件:yhltjgc.fda@ln.gov.cn 附件: 附件2:辽宁省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开展委托储存配送药品服务业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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