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药品生产企业对质量标准拟增修订内容的关注度、重视度和参与度,现就安神补脑液的质量标准制法项拟增修订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文来函,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未有意见者视为对拟增修订草案内容无异议。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 邮编:100061 联系电话:010-67079592 传真:010-67152763 Email: zy@chp.org.cn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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