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根据新华社电,十三大会议审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改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DA),与食品职能分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由国务院直管,而是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20年,回到1998年刚成立时副部级SDA缩写名称。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guowuyuan/2018-03/14/content_5273856.htm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国务委员王勇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向大会作说明,进行审议。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要求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改革主要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有关药监重组节选 根据国家正式发布的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取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时,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督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意味着现有的市、县药监局取消且会合并到市县药市场监督监管部门之内。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节选 具体调整变化 一、独立药品管理。本次机构改革取消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二字,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二级局履行药品监管职责。 二、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市县药监局取消、合并。 点评:药品监管机构只设立省级单位,在审批方面进行优化,使其更加高效。市场监管对药品流通、药品生产进行分级管理,彰显党和政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政府职能方面的深刻变革。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政府基本职能,机构改革的脉络清晰可见。
国家机构调整图解来自--中国政府网
即将消失的组成和直属机构(来自新华网新浪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