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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省级药店联盟优势显现 品类更丰富药价下降

2012-02-09 10:45:33    来源:医药经济报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发布《2011中国省级药店联盟发展状况》蓝皮书。数据显示,14家省级药店联盟去年销售额282亿元,通过缩短2个药品流通环节实现药价下降4.1%。

药店联盟是中国药品零售行业发展进程中一种重要的经济合作形式,是从融合走向集中的重要标志。药店联盟也深刻影响了药品零售行业的变革与发展,促进了整个医药产业经济的发展。

目前,我国已有14个省级药店联盟,成立实体公司的有6家,包括江苏药店联盟、山东药店联盟、陕西药店联盟、浙江药店联盟、广东药店联盟和湖北药店联盟。所有成立实体公司的联盟,都有最终走向品牌统一、捆绑上市的计划。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副会长龙岩表示:“省级联盟目前已经开始投入一些实体店的运营。目前已有几家风投对联盟表示有投资兴趣,但目前还处于洽谈阶段,并没有具体的计划。”

销售规模增长

上述蓝皮书称,药店联盟是中国药品零售业发展进程中一种重要的经济合作形式,是从融合走向集中的重要标志。

自从2009年10月江苏省药店联盟成立以来,中国省级药店联盟一直处于平稳发展之中。其间,2009年共成立了2家省级药店联盟,2010年共成立了6家,2011年共成立了6家,至今全国的药店联盟已经发展到14家。其中,大西北药店联盟是由陕西、甘肃、新疆、宁夏、青海5省区部分药店共同发起成立的,其他联盟则都是按省为单位设立的。

到2011年底,已挂牌成立的14家省级药店联盟覆盖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共有成员单位549家,门店总量17705家,年销售总额282.35亿元人民币,约占全国药品零售市场20%的份额,是中国药品零售业规模最大的经济联盟体。与2010年底相比,省级药店联盟增加了6家,联盟成员单位共增加300家,门店量增加10527家,销售额增加了170.97亿元。

2011年,14家省级药店联盟进行了73次联合采购,联合采购的商品市值达12.25亿元,通过联合采购,降低商品价格最高达到10%,最低为1.4%。

2011年以来,药店联盟成员本身通过联盟平台不断提升企业实力。广西药店联盟、河南药店联盟2011年度的销售额较2010年度有一定增幅;江苏药店联盟、辽宁药店联盟、河北药店联盟的整体销售额较2010年的增幅超过20%;黑龙江药店联盟的整体销售额增幅达29.5%;浙江药店联盟在新增3家成员单位后,整体销售额较上一年增长了42.7%;四川药店联盟2011年的总销售额增长了51.9%;山东药店联盟在增加了15家成员单位后,年销售额增加了83%,达到33.62亿元,成为销售额最大的省级药店联盟。

压缩15%流通成本

该蓝皮书显示,通过建设和发展省级药店联盟,中国药品零售业的工商关系、竞争态势、运营水平、赢利方式等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

药品流通环节过多一直被认为是药价虚高的重要根源之一,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是我国近年来一直在推动的重要工作。按通常的药品零售流通方式,一般是历经“厂家→总代理→区域分销→连锁药店→消费者”5个环节,而通过省级药店联盟联合采购平台,将流通环节压缩到“厂家→连锁药店→消费者”3个环节,通过压缩,至少可以压缩15%以上的流通成本,符合国家“十二五”药品流通行业规划的目标要求。

目前,越来越多的厂家开始同各联盟直接进行采购对接,多个联盟联合采购的品种数量也在成倍增长,联合采购金额也在增加。各联盟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大部分联合采购的商品零售终端价格普遍下降3%~6%,部分商品的降价幅度超过10%,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4.1%,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百姓“吃药贵”的现象。

蓝皮书称,通过联盟建设,有效抑制了区域药店之间的恶性竞争,维护了市场的良性发展,减少了内耗,加强自律,建立起了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也进一步改善了零供关系,以往很多品牌企业都不愿意直接对接单一的连锁药店,但组成省级联盟后,以省为单位的联盟形式与工商企业的市场销售分区完全匹配,很多品牌企业都积极与联盟沟通、合作,上游供应商的增多,让联盟成员药店的商品品类更加丰富。

截至2011年末,全国大部分省份已经完成了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少部分还在推进当中。2012年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的配套政策将进一步到位。基本药物市场将出现更大的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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