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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021-02-07 14:50:59    来源: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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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规范药品上市后变更行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

附件:1.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吴振兴

联系电话:0431-82752793

电子邮箱:277067@qq.com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

附件:

关于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有关事项的通告.doc

 

标签:
药品上市药品变更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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