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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中药饮片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中药饮片标准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要求,我局对绣球小通草、三七(冻干)中药材及饮片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9月17日前反馈我局中药标准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6633656
电子信箱:438391981 @qq.com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标准管理办公室400(邮编:610017)
附件:
1.绣球小通草中药材及饮片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2.三七(冻干)中药材及饮片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2019年 第34号.pdf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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