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国家药监局公布首批重点实验室名单

2019-06-17 11:51:23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62

根据相关规定,经依托单位自愿申请、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初步核查推荐、形式审查、材料评审、现场核查和综合评审等程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了首批重点实验室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准确、依据确凿,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欧阳呓林

联系电话:010—88330532

电子邮箱:kbskjc@nmpa.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楼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和国际合作司

邮 编:100037

附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批重点实验室公示名单.doc

 

标签:
实验室药监局名单
横幅微信扫码关注

相关文章

推荐阅读

为您推荐

最新供应
查看更多
最新求购
查看更多
右侧乡村振兴
您正在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版本过低,在本页面的显示效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升级到 Internet Explorer 8 以上浏览器: Firefox / Chrome / Safari / Ope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