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科学引导我省中药配方颗粒研发生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联合组织编制了《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企业申报 按照自愿的原则,企业自主申报。申报企业须填写《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申请书》(附件2),同时提交试点工作所需的支撑材料和证明性文件。 二、组织工作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精心组织,按照《实施方案》,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认真核实申报企业有关情况,形成审核推荐意见。 (二)申报材料为纸质版一式六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光盘)。 (三)申报材料由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发至相关部门)。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5月20日和10月20日前。 三、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杨肖方 联系电话:0531-86902547 省科技厅 联系人:李连文 联系电话:0531-66777236 省财政厅 联系人:刘儒林 联系电话:0531-82669582 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王玉 联系电话:0531-67873236 省医保局 联系人:李耸 联系电话:0531-86198915 省药监局 联系人:李琳波 联系电话:0531-88592818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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