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省经信委获悉,我省决定开展新“浙八味”遴选工作。
据了解,各地申报新“浙八味”的药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历史悠久的浙产道地中药材;在全国总量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影响力强;临床疗效好、需求量大;生产技术先进、产业化基础扎实、有利全产业链开发;区域分布广泛、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我省中药资源丰富,是我国十大道地药材产区之一,浙贝母(浙贝、贝母),延胡索(元胡)、白术、杭白芍(白芍、芍药)、玄参、杭白菊(菊花)、浙麦冬(麦冬)和温郁金(郁金)八味道地药材以其品质优良、疗效确切享誉海内外。
国家和我省高度重视“浙八味”产业发展。2012年,工信部办公厅批复《关于浙产道地药材“浙八味”振兴方案的意见》(以下简称《方案》)。近年来,我省结合《方案》实施,着力加强良种繁育,扩大种植面积,推动产学研联盟,强化技术服务,发展中药大品种,“浙八味”品牌优势进一步巩固,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稳步推进,种植面积、单产、总产量等指标均延续增长态势。2016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64.5万亩,其中,“浙八味”种植面积21.6万亩,占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的33.5%,同比增4.7%。浙贝母占全国总量90%,杭白菊近50%,元胡、白术、玄参占30%以上,“桐乡杭白菊”、“樟村浙贝”、“瑞安温郁金”等一批产品获得国家原产地保护,一批产区获得“中国杭白菊之乡”、“中国浙贝之乡”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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