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拟修订泡囊草国家药品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泡囊草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翟老师 电话:010-67079536 电子邮件:zy@chp.org.cn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附件: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