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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整治执业药师“挂证”和疫苗以及芬太尼类药品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方案

2019-10-14 14:02:15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发布整治执业药师“挂证”和疫苗以及芬太尼类药品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方案

各市、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和疫苗以及芬太尼类药品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整治和疫苗以及芬太尼类药品专项检查

“回头看”工作方案

国家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和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已告一段落,根据省局第四季度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局领导指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巩固专项检查成果,防止出现整改问题反弹,省局结合实际,制定“回头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结合《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宣贯工作,持续抓好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疫苗、血液制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芬太尼类药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以强化实效、健全长效、风险管控为主要目标,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持续合法合规经营,防止特殊管理药品流弊事件发生,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范围

本辖区内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小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

三、实施方法

(一)各市市场局统一组织“回头看”行动,各县(市、区)市场局具体实施。

(二)各市市场局整合或抽调熟悉药品流通监管、综合(稽查)等精干力量以交叉互查的方式,统一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回头看”督查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直管县(市)市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认真部署,周密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检查,并将“回头看”检查情况在本市范围内通报。省局将结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适时对各地“回头看”行动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二)各市、直管县(市)市场局要对照省委依法治省办汇编形成的《安徽省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查问题总清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高检发办字〔2019〕79号)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三)各市、县(市、区)市场局要结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2019年度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皖药监〔2019〕49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统筹推进、系统整改,防止已整改问题回潮反弹。各地可结合年度部署的药品检查计划以及“两节”(元旦、春节)药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一并进行。

 

标签:
执业药师疫苗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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