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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院来了,处方流动性将大增

2019-08-16 16:52:11    来源:康美中药网原创

8月12日,上海市卫健委第7次委务会审议通过并发布《上海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首次明确了互联网医院的定义、诊疗范围、监管内容等,并明确了互联网医院准入制度要求,强调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诊疗活动,并对互联网医院的经营范围进行限制。本办法将在今年9月1正式执行,有效期5年。

互联网医院来了,处方流动性将大增

关于印发《上海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的通知

 

开办互联网医院需要满足三大基本要求

1. 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院方可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2. 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自行或者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信息平台应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

3. 需要依法办理通信管理、市场监管、网络安全、药品管理等方面行政许可,在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同时设置社会公示制度。

开方诊断须依赖于线下实体诊断

互联网医院应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管理,在实体医院获得确诊诊断书后或凭之前的病历诊断结果,才能在网络医院开药,处方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

对于互联网医院不可开具的处方:医院首诊患者,甲类传染病,危急重症,低龄儿童(6岁以下需监护人处理),精麻特殊药品不可开具。

互联网医院带来的好处

1. 由于慢性病和常见病诊断简单、明确,网络医院以满足慢性病、常见病的复诊为主,为老人看病开药带来便利。

2. 实现错峰就医,节约就医时间,医生工作更加弹性,业余时间增加了积极性,避免了名医难排队的尴尬,防止为了看一个结果的复诊也要挂号排很久的尴尬。对于患者,节省时间,降低医疗费用支出;对于医生,提高工作效率,接待更多患者,增加收入;对于医院,降低医疗成本,更好管理慢性疾病,缩短等待时间,减少或缩短住院时间,提供医疗效率和质量。

3. 处方进一步外流,有利于降低药价,以药养医的时代逐渐远去,倒逼实体医院提升信息系统能力,医疗服务水平和诊断力量。

互联网医疗在欧美国家已发展近20年,而我国2015年底浙医二院开出全国第一张电子处方已刚刚将近4年,据预测,我国互联网医疗市场的规模到2020年有望突破900亿元。此前,互联网医疗如何定价、纳入医保报销问题一直是行业发展中最大的阻力,医院、医生、患者、药品、医保、配送闭环一站式互联网医疗服务正努力在杭州、广州、沈阳等多个城市尝试。到时,医疗服务和药品医保支付都可在线上完成。发展互联网医疗,会使处方进一步外流,倒逼医院在服务和诊断水平上需更上一个台阶,也对互联网医院的信息化建设、病历及诊断档案管理、纠纷处置等提出更高要求。

(撰稿人:张岳峰    责任编辑:钟德洪)

标签:
互联网医院政策互联网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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