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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药品标准提高项目的公示

2019-05-22 09:42:37    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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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根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编制大纲及《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标准制修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19年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标准提高项目遴选工作。经公开征集立项建议、公开征集课题承担单位、组织专业委员会及专家组对多个申报单位申报书进行审议等,确定了2019年国家药品标准提高项目目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计划项目有异议,请向国家药典委员会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

中药标准处: 高 洁(电话:010﹣67079627,邮箱:zy@chp.org.cn)

化药标准处: 王志军(电话:010﹣67079559,邮箱:hybztg@chp.org.cn)

生物制品标准处:王晓娟(电话:010﹣67079562,邮箱:wangxiaojuan@ chp.org.cn)

业务综合处: 朱 冉(电 话:010﹣67079581,邮箱:zhuran@chp.org.cn)

宣传交流处: 张 军(电话:010﹣67079583,邮箱:zhangjun@chp.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邮编:100061)

附件:

附件1 2019年国家药品标准提高项目课题目录(品种).xls

附件2 2019年国家药品标准提高项目课题目录(通用技术要求).xls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5月21日

 

标签:
药品标准项目国家药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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