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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鳖甲煎丸”、“葆宫止血颗粒”标准修订的公示

2018-05-07 09:36:54    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

为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药品生产企业对质量标准拟增修订内容的关注度、重视度和参与度,现就鳖甲煎丸、葆宫止血颗粒的质量标准拟增修订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文来函,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未有意见者视为对拟增修订草案内容无异议。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

邮编:100061

联系电话:010-67079592

传真:010-67152763

Email:zy@chp.org.cn

附件:

葆宫止血颗粒公示稿.pdf

鳖甲煎丸公示稿.pdf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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