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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发布关于落实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实施的情况

2020-11-17 14:17:19    来源: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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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医药管理局,长春新区卫生体育局,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省发改委已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情况列入2020年度市州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现将各地区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省委《实施意见》印发实施后,各地区高度重视,主动向市委政府汇报中医药工作,积极起草制定落实省委《实施意见》的地市级政策文件。截至目前,长春、延边、四平、松原、白山已制定出台政策文件,吉林、通化、白城、辽源的政策文件正在起草制定中;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未起草制定政策文件。全省中医药大会召开后,白山市率先落实会议精神,于2020年9月召开市级中医药大会。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推进省委《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现对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是要加快制定出台地市级政策文件。已出台地市级政策文件的地区,要抓好本地区政策落地见效,明确任务分工,明确各项任务时间表、路线图,提高解决问题效率,全周期、全链条、全要素形成工作落实闭环。未出台政策文件的地区,要抓紧时间,积极协调各部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尽早制定出台本地区政策。

二是各单位要抓紧筹备召开地市级中医药大会。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提请召开中医药大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保护与传承并行、守正创新并举、中医与西医并重,加快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

 

标签:
中医药传承创新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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