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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2020-09-16 11:34:37    来源: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松原市中医药工作高质量发展,日前,松原市委、市政府于正式印发《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后,松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动谋划,责成松原市中医药管理局代为起草《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松原市中医药管理局先后多次修改完善《实施方案》,两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实施方案》经松原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是今后一段时期松原市中医药发展的行动纲领,对中医药工作作出全面系统的设计和谋划。全市各相关部门、各中医医疗机构快速响应,全力推进各项指标任务落地实施。

今后,松原市中医药管理局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中医药优势,为广大群众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标签:
中医药传承创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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