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中藏药药品生产企业、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各藏蒙医医疗机构、药品科研机构,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局食品药品审评中心: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民族药制剂备案工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省藏医药学会研究起草了《青海省医疗机构制剂蒙药材及其炮制方法指南(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省药品监管局。 联 系 人:赵宝山 联系电话:0971—8865625(传真) 附件:《青海省医疗机构制剂蒙药材及其炮制方法指南(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 《青海省医疗机构制剂蒙药材及其炮制方法指南(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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