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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新!中医药的迫切需求

2019-11-08 15:04:38    来源:康美中药网原创

11月6日,国家发改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简称《产业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目录》鼓励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淘汰浪费、污染、过剩的行业。这对于一些列入鼓励类的相关产业来说,势必会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其中,涉及医药领域的鼓励类目8项,限制类目6项、淘汰类目13项。

行业升级,阵痛是必然的。突破创新之围才能生存,耗能而污染环境,附加值低的部分提取行业受重创,与药材相关的部分行业有列入限制类,例如新建紫杉醇(配套红豆杉种植除外)、植物提取法黄连素(配套黄连种植除外)生产装置、新建及改扩建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濒危动植物药材的产品生产装置。

濒危稀缺药物、中医药质量和研发在医药鼓励类的比重较大,主要在以下标出的方面。

创新!创新!中医药的迫切需求

可以看出,面对标准升级,检测项目增加,药企成本增加,如何开发高效的质控系统摆在风口浪尖的位置;消费及应用场景的多样化,驱使了中药在加工过程和产品形式上需要去迎合消费心理和生活节奏,急需创新和优化;中药和民族医药首次被国务院放到重要的战略地位,我们需谨记“传承创新发展”,未来中医药产业将是一片蓝海。

另据“2019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暨米房会年会”上获知的消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所长林建宁预判产业形势时强调:面对行业阵痛期,唯有创新是突围希望。“未来我国医药经济将呈现四大发展趋势:一是主流企业加码创新药与高端仿制药的研发;二是终端市场进入‘慢增长’的阵痛期;三是创新型的工业企业、高端仿制药企业、中药企业三大类制药企业将主导未来业态;四是企业营销模式将发生深度变革。”

就在10月,药品注册办法修订,其中中药仿制药取消了,增加了同方类似药,估计意在发掘民族经典名方的“宝藏”,找到打开中华历史文化遗产的“钥匙”。而新的药品管理法将在12月1日施行,有望为中医药产业的创新和管理保驾护航。

(撰稿人:张岳峰 责任编辑:钟德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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