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拟增修订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免疫化学法、生物制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生物制品生物活性/效价测定方法验证指导原则,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任跃明 电话:010-67079562 电子邮件:renyueming@chp.org.cn 地址: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附件1 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含对比表).pdf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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