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药典》2020年版编制工作进度安排,四部通则修订草案已于2018年2月起分批次在我委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第一、二次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我委组织召开相关专业委员会进行研讨,并整理形成了第二、三次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批)。第二、三次征求意见稿修改的内容分别以浅橙色、浅蓝色底纹标记(详见附件1)。由于X射线荧光光谱法、比表面积测定法收到的反馈意见较少,为进一步完善药典通则内容,现再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为一个月。 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将相关意见、修改建议及具体说明反馈我委(见附件2),逾期视为无意见。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发送来函word版到联系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通则反馈+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昕怡(电话:010-67079522)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 办公室(收文) 邮编:100061 传真:010-67152769 E-mail: ywzhc@chp.org.cn 附件:1. 《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批) 2322 汞和砷元素形态及其价态测定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9015 药品晶型研究及晶型质量控制指导原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药品检测结果不确定度评定指导原则(第三次征求意见稿).pdf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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