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国家药监局公布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吡硫醇注射剂

2019-01-02 14:14:43    来源:国家药监局

4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吡硫醇注射剂的公告》(2018年第99号),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组织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排查药品销售流向,确保已上市销售药品于2019年1月15日前全部召回,并予以监督销毁。

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落实停止销售和使用的措施,并配合做好产品召回工作。

国家药监局

2018年12月26日

 

标签:
吡硫醇注射剂停止销售药企
横幅微信扫码关注

相关文章

推荐阅读

为您推荐

最新供应
查看更多
最新求购
查看更多
右侧乡村振兴
您正在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版本过低,在本页面的显示效果可能有差异。建议您升级到 Internet Explorer 8 以上浏览器: Firefox / Chrome / Safari / Ope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