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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品价格继续下降成未来趋势

2016-12-20 00:00:00    来源:中国制药网

在医改进入深水区的当下,讲究的是医保、医疗和医药的“三医联动”,若想确保药品的正常供应,政府调控的手段必不可少,既要限制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也要防止低价恶性竞争,而对过于小众化的药品,政府需进行指令性生产。

中国药品价格继续下降成未来趋势

 

“根据国家出台的意见,企业实行自主定价后,药品价格应由企业与医疗机构谈判所定,政府无权干涉,但现阶段面临着诸多尴尬:一方面,药品加成取消后,医疗机构的谈判积极性并不高;另一方面,如果每个医疗机构与企业去谈,一种药品在一个地区可以出现多种价格,医保按照什么价格进行报销就无法统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部分企业“任性涨”,他们正着手约谈让药企理性面对市场。

保证药品正常供应 离不开政府有形的手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兵坦言,实行企业自主定价后,国家基药目录中的部分药品及低价药都不同程度上调了价格,该企业根据 原料药价格的调整,在保证企业有利润的前提下也进行了价格微调,“药品价格上调后,很多此前消失的药品又重回视线,上个月,我们企业就恢复了停产几年的抗抑郁药物奋乃静的生产,这对百姓而言是利远大于弊。”

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则表示,竞争再充分的领域也不能离开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一旦离开,企业的市场逐利行为会变得非常任性。在医改进入深水区的当下,讲究的是医保、医疗和医药的“三医联动”,若想确保药品的正常供应,政府调控的手段必不可少,既要限制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也要防止低价恶性竞争,而对过于小众化的药品,政府需进行指令性生产。

药价继续下降将成未来趋势

据药品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报告了解,对于业内尤其关注的支付标准的使用,《意见》将其分成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实际销售的价格等于支付标准的,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均以支付标准为基础支付费用;二是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实际销售的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医保基金以支付标准为基础支付费用,参保人员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基础支付费用;三是按药品通用名制定支付标准的情况下,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出售药品的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医保基金仍以支付标准为基准支付费用,在临床必需、患者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参保人员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基准,按照医保规定的个人分担比例支付费用。

“如果真如征求意见稿所言,那么不管政府是否允许二次议价,医疗机构一定会进行议价。因为每议下来的一分钱,都将是医疗机构的收入。同时,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药品也将难以实现院内销售。”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直言,上述规定可以通过一组正向激励措施,鼓励医疗机构采用物美价廉的药物,以促进药品在市场上的价格形成,同时实现合理用药。这意味着药品价格继续下降会是未来的趋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医疗服务管理处处长段政明表示:“支付标准不是价格。药品价格是市场交易形成的,医保部门只能通过制定支付标准,间接影响药品价格形成。”他说,“‘实际市场交易价格’并不等于中标价。我们会要求医疗机构报送药品销售实际情况,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段政明说,至于一些创新药物,“我们会参照其在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以及日本的具体销售情况和销售价格”。

业内人士表示,《意见》最终目标是要有利于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要有利于医保、集中采购等政策的衔接配合,要调动定点机构主动降低药品采购价格的积极性;要有利于促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各项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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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药品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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