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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布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2017-03-15 17:38:39    来源:商务部网站

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医药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医药资源开发利用率大幅提高,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产业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00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

《意见》提出,鼓励省内中药、民族药骨干企业推进中药、民族药开发;支持发展云南红药、气血康口服液、肝隆等独家品种,重点发展血塞通系列、灯盏花系列、醒脑静、心脉隆注射液等治疗心脑血管类重大疾病的大品种,提高云南白药(78.500, 1.69, 2.20%)等大宗常用药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强中药材、中药生产、流通及使用追溯体系建设,开发和应用现代中药提取纯化技术和符合中药特点的制剂技术。鼓励医院、科研院所、高校及企业联合研发中药、民族药院内制剂,推进院内制剂纳入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放宽医院院内制剂省内调剂使用范围。

此外,大力开展新型生物疫苗、抗体药物、干细胞制剂、新型生物检测试剂、核酸类药物等新产品研发和生产。推进生物疫苗产品国际化认证,构建符合国际质量标准的疫苗生产供应基地和国内领先的单抗药物产业基地。启动政府疫苗采购项目,确保疫苗规范化配送,推进疫苗接种价格制定,将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及耗材费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给予报销,提高疫苗接种覆盖率。

为积极培育新兴业态,《意见》提出,加快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整合,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云南远程医疗等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在线健康咨询、预约诊疗等便捷服务。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影像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

加强保健食品、中药饮片、特殊用途化妆品、药食同源产品等健康类产品开发与生产。推进三七大健康产品研发,促进新医药与健康养生产业融合发展,在种植、制造、物流、医疗、健康管理等产业链上培育新业态。发展药膳、药浴、针灸、推拿等特色康复保健服务。打造服务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中心,建设知名的康复服务基地,拓展国外医药保健品市场,建设连接国内外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品商贸基地。

《意见》提出,加快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建设中药、民族药生产基地和面向周边国家的特色医药产品出口基地。统筹利用当地医疗、中医药、生态旅游等优势资源,建设集养老、医疗、康复与旅游为一体的医药健康旅游基地。

设立云南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基金,并向生物医药产业倾斜。支持云南省生产的医药品种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在同等条件下,支持将云南省生产的医药增补进省医保和基本药物目录。支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基因检测技术和干细胞应用相关产业进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支持现代医药流通体系技术建设,培育全省性或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集团),发展药品电子商务。

推进中药新品种开发,推动傣药、彝药、藏药等民族药系统开发,提高中医医院、民族医院医疗机构制剂水平。加强远程医疗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制备和应用,鼓励企业开展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医药器械创新。

标签:
云南中医药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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