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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菊芳:民族医药经典名方开发不留遗憾

2017-03-07 17:21:27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支持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报告把支持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作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这让全国政协委员、奇正藏药董事长雷菊芳深受鼓舞。

雷菊芳长期从事民族医药开发,履职全国政协委员近15年,一直关注民族医药发展,之前每年的提案也都得到了很好地办复,有很多建议体现到了国家支持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中。

2016年《中医药法》在万众瞩目中出台,并明确提出: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盼望已久的国家的中医药法终于颁布了,这对于民族医药发展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支持和推动。该法还有重视古代经典名方开发的提法。”雷菊芳说,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民族医药经典名方目录如何加快开发的问题,现在终于有一个明确的表述。

今年两会,雷菊芳带来了一份“关于建议优先指定民族医药经典名方目录”的提案,并在北京西藏大厦举行主题交流会,邀请专家、记者就民族医药的传承路径、预期规划、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

“这个提案是想国家能委托各个民族地区的民族药管局,组织当地专家开展这些工作,这件事情宜早不宜迟。”雷菊芳表示,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中医经典名方整理已经有数年工作基础,而藏蒙维等民族经典名方整理编目尚未启动。为此我们呼吁,中医药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务必根据《中医药法》精神,对“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古代”民族经典名方,优先整理编目完成制定,批准开发利用。

对此雷菊芳建议,第一,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指导下,委托民族自治区或有影响力的民族医药行业学会,组织民族医药专家编写各民族经典名方遴选原则并编制目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食药总局会同审定,优先批准开发利用。

第二,为使民族药产业尽快享受《中医药法》带来的政策红利,可采用整理编目成熟一批及时审定发布一批的办法,形成制度。

第三,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制定民族经典名方注册技术细则时,要充分考虑民族药常用剂型特色,允许保留特色开发,防止一刀切。如藏药多以丸、散等固体制剂形式使用,且药量小,遵照传统工艺适合做成丸、片、胶囊等剂型;还如外用给药是藏医特色,应该鼓励保留藏药外用经典剂型,以利于传承和保护。

第四,鼓励民族药企业根据审定经典名方进行新药研发或改变剂型开发。

 

标签:
民族医药中医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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