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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

2017-01-23 10:04:15    来源: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第三批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与医药行业有关的有:取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取消药用辅料(不含新药用辅料和进口药用辅料)注册、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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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取消地方初审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直接受理审批,审批时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意见,并进一步明确各自责任。

取消药用辅料(不含新药用辅料和进口药用辅料)注册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取消审批后,将药用辅料注册纳入药品审批一并办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明确,药品注册申请人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管理部门应加强延伸监管,将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取消审批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强化“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药品批发企业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严格把关,要建立网上信息发布系统,方便公众查询,指导公众安全用药,同时建立网上售药检测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标签:
医药电商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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